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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八条 优秀测绘工程奖的评选主要从项目的技术、管理、质量、效益和规模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技术应体现在技术设计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是否采用最新技术标准,技术路线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生产工艺的先进性等;管理应体现在项目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成本与工期控制及管理的有效性,文档编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以及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等;质量应体现在项目承担单位是否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项目过程质量检验程序执行情况,项目成果验收情况,以及成果质量优良率评价等;效益主要指项目实现预期目标的程度,项目成果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及业主、用户的满意度等;规模是指项目完成的成果数量及测绘资金总额等。
第九条 优秀测绘工程奖的评价体系分五项一级指标,共包括13项二级指标。各指标及权重设定如下:
1、工程技术先进性,权重20%
a)工程设计,权重8%
b)工程技术标准,权重8%
c)工程技术路线及生产工艺,权重4%
2、工程管理科学性,权重25%
a)工程组织及工效,权重9%
b)工程成本控制和成本降低率,权重8%
c)工程文档规范化与完整性,权重8%
3、工程质量水平,权重25%
a)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达标情况,权重7%
b)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权重8%
c)工程成果质量优良率,权重10%
4、工程效益性评价,权重20%
a)实现工程预期目标,权重8%
b)工程社会效益,权重6%
c)工程经济效益,权重6%
5、工程规模,权重10%
第十条 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时按百分制进行评价记分。对每个项目的评价记分,由各评价指标项的分值累计而得。每个评价指标项的分值分好、较好、中、下四个档次。综合得分达90分及以上者可提名金奖,80 ~89分可提名银奖,65 ~79分可提名铜奖,65分以下不授奖。优秀测绘工程评分表见附件一所示。
第四章 申报
第十一条 申报参加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的项目,由项目业主或完成单位经过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推荐,向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申报。
第十二条 申报项目必须出具立项依据性文件,包括立项批件、任务书或合同文本等。
第十三条 申报项目必须是已通过由项目主管部门或甲方单位组织的验收或专家评审、或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的检验,其成果已为用户使用的工程项目。大型地图集编制工程成果还应有法定地图审查机构的地图审查证明。
第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或乙级《测绘资质证书》,申报项目的内容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的专业及等级范围。
第十五条 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申报单位应填写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一)、(二)、(三)(见附件二),并提供下列材料: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项目承担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设计书(含设计书评审意见);项目技术总结;项目成果目录与示例;项目验收(或评审)书(复印件);项目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项目成果应用证明、社会经济效益证明及用户意见;项目已获有关表彰的证书(复印件);其他能反映项目技术先进性和特色的材料。地图编制项目应附地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证明(复印件)及相应附件。申报表须经推荐单位盖章。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七条 形式审查。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办事机构负责对申报参加评选优秀测绘工程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五、六、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的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凡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所报材料齐全的可提交评选;有缺漏的退回原申报单位修改、补充后复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 初审。优秀测绘工程奖评审委员会负责项目初审。每个项目由2名评委分别主审、经专业组按专业会审,并由全体评委集中评出金、银、铜奖的提名候选名单。
第十九条 答辩与投票评选。对初评提名的金奖与部分银奖候选项目,通过全体评审委员会会议,听取申报单位项目介绍并进行答辩。每个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介绍演示10分钟(自荐白金奖15分钟),答辩专家提问5分钟(自荐白金奖8分钟)。在初选提名和答辩的基础上,评审委员通过无记名投票,评选出金、银、铜奖项目的获奖候选名单。同时,在金奖候选项目中(须自荐白金奖),评出不超过10项白金奖候选项目。
第二十条 审批。经优秀测绘工程奖评审委员会评出的优秀测绘工程白金、金、银、铜获奖项目,报奖励委审查批准。
第二十一条 公示。经奖励委批准的获奖项目,通过媒体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
第二十二条 异议处理。公示中对获奖项目有异议的,评审委授权学会办事机构作异议处理。如处理对原评选结果有变动的,报奖励委批准。
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三条 荣获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项目,由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向获奖单位及主要完成人颁发证书和奖牌,白金奖还颁发奖金。
第二十四条 对获得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项目及其完成单位(以申报单位为准)在全国有关媒体和网站上公布,报道先进材料,进行宣传。
第二十五条 申报单位对其申报参评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该项目的评选资格。已获得奖项的,则取消奖项,收回证书、奖牌,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
第二十六条 参加优秀测绘工程评选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评委及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违反者将取消其工作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优秀测绘工程评分表
|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
| 项目名称 | ||||||||
| 评价项 | 权值(%) | 评分 | 分值 | |||||
| 好(分) (90-100) | 较好(分) (80-89) | 中(分) (65-79) | 下(分) 65以下 | |||||
| 一、工程技术先进性评价 | 20 | 19.00 | 17.00 | 14.00 | 12.00 | |||
| 1、工程技术设计 | 8 | 7.60 | 6.80 | 5.60 | 4.80 | |||
| 2、工程技术标准 | 8 | 7.60 | 6.80 | 5.60 | 4.80 | |||
| 3、工程技术路线及工艺水平 | 4 | 3.80 | 3.40 | 2.80 | 2.40 | |||
| 二、工程管理科学性评价 | 25 | 23.75 | 21.25 | 17.50 | 15.00 | |||
| 1、工程组织及工效 | 9 | 8.55 | 7.65 | 6.30 | 5.40 | |||
| 2、工程成本控制及成本降低率 | 8 | 7.60 | 6.80 | 5.60 | 4.80 | |||
| 3、工程文档规范与完整性 | 8 | 7.60 | 6.80 | 5.60 | 4.80 | |||
| 三、工程质量水平评价 | 25 | 23.75 | 21.25 | 17.50 | 15.00 | |||
| 1、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达标情况 | 7 | 6.65 | 5.95 | 4.90 | 4.20 | |||
| 2、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 8 | 7.60 | 6.80 | 5.60 | 4.80 | |||
| 3、成果质量优良率 | 10 | 9.50 | 8.50 | 7.00 | 6.00 | |||
| 四、工程效益性评价 | 20 | 19.00 | 17.00 | 14.00 | 12.00 | |||
| 1、工程达到立项目标 | 8 | 7.60 | 6.80 | 5.60 | 4.80 | |||
| 2、工程社会效益 | 6 | 5.70 | 5.10 | 4.20 | 3.60 | |||
| 3、工程经济效益 | 6 | 5.70 | 5.10 | 4.20 | 3.60 | |||
| 五、工程规模 | 10 | 9.50 | 8.50 | 7.00 | 6.00 | |||
| 合计 | 100 | 95 | 85 | 70 | 60 | |||
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
| 项目类别 | 自荐奖级 | |||||||
|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 ||||||||
| 项目主管部门 或委托单位(甲方) | ||||||||
| 项目承担单位 | 承担单位测绘资质证书号 | |||||||
| 项目投资总额 | (万元人民币) | 测绘合同额 | (万元人民币) | |||||
| 项目主要成果 | ||||||||
| 项目主要完成人员(按顺序排列,不超过15人) | ||||||||
| 项目通过验收、评审 或质检情况 | ||||||||
| 项目已受过的表彰 | ||||||||
| 推荐单位 | (盖章) | 推荐单位 联系人 | 姓名: 电话: | |||||
| 申报单位 (盖章) | 通讯地址: 邮 编: | |||||||
| 申报单位联系人 | 姓名: | 电话: 传真: 手机(必填): E-mail: | ||||||
| 申报日期 | 年 月 日 | 受理日期 | 年 月 日 | |||||
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二)
| 1、简介(项目来源、规模、成果形式、主要特色等) 2、技术方法(技术设计、标准规范、技术路线、工艺方法、仪器设备等) 3、实施管理(项目组织、计划工期、实际工期、成本控制及成本降低率、安全生产、文档管理及归档情况等) 4、质量水平(承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达标情况、项目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质量检查验收情况、成果的优良品率等) 5、取得效益(项目成果达到立项目标情况、业主用户满意度、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 |
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三)
申报附件材料目录| 1、项目立项依据性文件 2、项目验收、评审或质检资料 3、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不超过15人,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民族、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4、项目实施单位测绘资质证明文件(业务范围须含有该类项目) 5、项目主要技术文件(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质量检查报告等) 6、大型地图集编制项目的地图审查机构审查书 7、项目用户意见及效益证明文件 8、其他文件(已获奖励、涉密项目处理等) |